淫邪的乐声。古代以雅乐为正声,以俗乐为淫声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凡建国,禁其淫声、过声、凶声、慢声。” 郑玄 注:“淫声,若 郑 卫 也。” 三国 魏 阮籍 《乐论》:“夫正乐者,所以屏淫声也,故乐废则淫声作。” 明 梁辰鱼 《浣纱记·死忠》:“镇日价淫声美色伴红裙,酒盃儿送入迷魂阵。” 鲁迅 《故事新编·采薇》:“﹝ 殷王 纣 ﹞乃断弃其先祖之乐;乃为淫声,用变乱正声,怡悦妇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