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印章。因印章多用篆文,故称。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下:“近朝皇太后、皇后皆有印篆,文曰:‘皇太后之印’、‘皇后之印’。” 清 刘大櫆 《伯兄奉之墓志铭》:“兵卒粮餉,素取给於县,县为印篆移营官,营官各以券给其兵。”《黑籍冤魂》第七回:“﹝ 吴瑞菴 ﹞领着幕宾跟随,来接了 寧 绍 台道的印篆。”
(2).盖印后留下的印文。 宋 郭若虚 《图画见闻志·李主印篆》:“ 李后主 才高识博,雅尚图书……今内府所有图轴暨人家所得书画,多有印篆,曰:‘内殿图书’、‘内合同印’、‘建业文房之宝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