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踰级”。犹越级。 汉 贾谊 《新书·服疑》:“臣不逾级,则主位安。” 宋 叶适 《国子祭酒赠宝谟阁待制李公墓志铭》:“ 赵公 於公,序进次补,无踰级之迁也。”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癸部:“婆罗门及佛法首创戒杀,实为至仁。但国争未了,人犹相食,何能踰级而爱及鸟兽,实未能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