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 初二国名。相传两国有人曾因争地兴讼,到 周 求 西伯 姬昌 平断。《诗·大典·緜》:“ 虞 芮 质厥成, 文王 蹶厥生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於是 虞 芮 之人有狱不能决,乃如 周 。入界,耕者皆让畔,民俗皆让长。 虞 芮 之人未见 西伯 ,皆慙,相谓曰:‘吾所争, 周 人所耻,何往为,祗取辱耳。’遂还,俱让而去。”后因以“虞芮”指能谦让息讼者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用刑》:“但当先令而后诛,得情而勿喜,使 伯氏 无怨於失邑, 虞 芮 知耻而无讼耳。” 明 李东阳 《若虚诗来欲平马讼五迭韵答若虚并柬文敬佩之》:“欲令 虞 芮 成礼让,不遣 秦 越 相讥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