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表明意思。指,通“ 旨 ”。《晋书·卫恒传》:“草书之法,盖又简略。应时諭指,用於卒迫。”
(2).晓谕帝旨。指,通“ 旨 ”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五年》:“始, 赵鼎 议遣 彦质 至 川 陕 諭指西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