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左券。《老子》:“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。” 唐 杜牧 《杭州新造南亭子记》:“今权归於佛,买福卖罪,如持左契,交手相付。” 清 赵翼 《偶书所见》诗:“皆自夙世来,徵验若左契。”
(2).符契之左半。 宋 司马光 《送周密学沆真定安抚使》诗:“玉帐前茅举,铜鱼左契分。”《宋史·舆服志六》:“ 高宗 建炎 三年,改铸虎符,枢密院主之,其制以铜为之,长六寸,阔三寸,刻篆而中分之,以左契给诸路,右契藏之。”参见“ 左符 ”。
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