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再做道理 ”。谓另行打算或另想办法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回:“弟年将五十,又无子息……思量不如告假返舍,料理家务,再作道理。”《何典》第十回:“目今各处只有 黑甜乡 里最为太平,不如同到那里去住几时,再作道理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一回:“无可奈何,只得把女儿权时养在家里,等日后再做道理。”
再作道理是成语。
再作商議,另想辦法。
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,所用的拖延語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