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人死前神智清醒时的遗嘱。与“乱命”相对。后亦泛指生前遗言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初, 魏武子 有嬖妾,无子。 武子 疾,命 颗 曰:‘必嫁是。’疾病,则曰:‘必以为殉。’及卒, 颗 嫁之,曰:‘疾病则乱,吾从其治也。’及 辅氏 之役, 颗 见老人结草以亢 杜回 。 杜回 躓而颠,故获之。夜梦之曰:‘余,而所嫁妇人之父也。尔用先人之治命,余是以报。’” 宋 陆游 《傅正议墓志铭》:“公亡恙时,自发书卜葬于白石之南,虽月日莫不有治命。至殁,悉遵用焉。” 明 沉鲸 《双珠记·卖儿繫珠》:“可怜古人从其治命,不从其乱命,他只因刑期将近,神思昏憒,以致言语舛错,故此奴家吞悲含忍,不与深辨罢了。”
疾病未篤、神智清明時的合理遺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