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记录之簿册。《后汉书·杨赐传》:“后帝徙 南宫 ,閲録故事,得 赐 所上 张角 奏及前侍讲注籍,乃感悟。” 李贤 注:“所注之籍録。”
(2).指登记入册。《南史·齐纪下·废帝东昏侯》:“又东境役苦,百姓多注籍诈病,遣外医巫,在所检占诸属名,并取病身。” 梁启超 《少年中国说》:“四百兆之父兄子弟,已为人注籍之奴。”
(3).古代朝臣受弹劾,情节较重者,在家听候处理。同时在家门上贴“注籍”两字,以避免与人往来。 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二章:“他没有看见首辅 薛国观 ,明白他是因为受了弹劾,‘注籍’在家。”
谓登录在册,在家听授官职。 明 许誉卿 《科臣被言咆哮等事疏》:“先是举行枚卜,臣病,註籍兼旬,始终不闻会推。” 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一:“ 明 时,羣僚被劾者,自衙归私宅,则下轿帘以障之,于门揭註籍二字,闭门以待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