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专业教育,修业年限较短的高等学校。如师范专科学校、农林专科学校、水利专科学校等。根据我国改革学制的决定: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三年,招收高级中学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。
以教授應用科學與技術,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所設立的學校。招收初級中學、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畢業生,分五年制、三年制及二年制三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