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查筭 ”。检查核算。 明 何良俊 《四友斋丛说·史十》:“ 太祖 所定黄册,凡徵粮编役用之……送县会计其数,查筭明白,攒造一册,据此徵收,庶无脱漏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钱穀·催征》:“至于总书攒造限单及查算完欠,皆其经手,亦须熟諳,诚实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三四“有个 常州 理刑厅,随着察院巡歷” 王古鲁 注:“﹝察院﹞专监察而巡按……巡视仓库,查算钱粮,勉励学校,表扬善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