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检查灾情,赈济灾民。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辛酉工赈》:“辛酉夏,霖雨数旬, 永定河 漫口,水淹 南苑 ……又特简大臣四出查賑,截南漕数十万石,以备缓急。”
(2).检查赈济灾区灾民的工作情况。如:查赈人员巡视灾区时,灾民都已领到救济物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