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官名。漢代官員享有六百石以上的爵祿稱為「長吏」。漢書.卷五.景帝紀:「吏六六百石以上,皆長吏也。」亦用來指縣吏。漢書.卷十九.百官公卿表上.「縣令、長,……,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為長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