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府侍臣鸣玉,霜台御史生风。
官烛论诗未了,知秋自属梧桐。
公家供给、供官吏办公用的蜡烛。《初学记》卷二五引 三国 吴 谢承 《后汉书》:“ 巴祇 为 扬州 刺史,与客坐闇中,不然官烛。” 南朝 陈 徐陵 《谢敕赉烛盘尝答齐国移文启》:“方其宠锡,独有光前,官烛斯燃,更慙良史,宵光可学,乃会耆年。” 唐 杜甫 《台上》诗:“何须把官烛,似恼鬢毛苍。” 宋 周紫芝 《竹坡诗话》:“中有家问,即令灭官烛,取私烛閲书。閲毕,命秉官烛如初。” 清 赵翼 《七十自述》诗:“奎堂校士春蚕叶,官烛修书秋兔毫。”
黄庭坚名句,次韵韩川奉祠西太乙宫四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