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狱持邦典,临戎假宪威。风从阊阖去,霜入洞庭飞。
篁竹迎金鼓,楼船引绣衣。明年拜真月,南斗使星归。
唐 武则天 时狱吏以种种酷刑虐待囚犯。称为“狱持”。
本指治理邦国的六典。后泛指国家法典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:“凡诸侯之狱讼,以邦典定之。” 郑玄 注:“邦典,六典也。” 唐 孙逖 《送赵评事摄御史监军岭南》诗:“议狱持邦典,临戎假宪威。” 金 王若虚 《君事实辨》:“讐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驁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?”参见“ 六典 ”。
亲临战阵;从军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高贵乡公髦传》:“今宜皇太后与朕暂共临戎,速定丑虏,时寧东夏。” 南朝 梁 萧统 《弓矢赞》:“弓用筋角,矢製良工,亦以观德,非止临戎。” 唐 李商隐 《漫成》诗之四:“不妨常日饶轻薄,且喜临戎用草莱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奎壮烈》:“其兄 忠烈公 明瑞 尝殉节 滇 南 ,故 纯皇帝 不欲使其临戎。”
孙逖名句,送赵评事摄御史监军岭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