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以眼闻,色以耳见。
万法融通,六根互换。
作是思惟时,十方佛皆现。
佛教语。梵语dharma,意译“法”,指事物及其现象,也指理性、佛法等。“万法”指一切事物。 南朝 宋 朱昭之 《难顾道士<夷夏论>》:“《金刚般若》,文不踰千,四句所弘,道周万法。” 宋 苏轼 《东林第一代广慧禅师真赞》:“而况於出三界,了万法,不生不老,不病不死,应物而无情者乎。” 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摄对》:“有则万法俱来,无时一丝不挂,贫僧 佛印 是也。”
融合通达。 南朝 梁 任昉 《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“公道识虚远,表里融通。” 明 宋濂 《<白云稿>序》:“经乃圣人所定,实犹天然日月星辰之昭布,山川草木之森列,莫不繫焉,覆焉,皆一气周流而融通之。”
释可湘名句,思惟相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