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翱一女,嫁于畿辅某官为妻。
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。
恚而语妻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何吝者?”女寄言于母。
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
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
婿竟不调。
旧时指官吏辞职或解职而返回私宅。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则如君言, 元规 若来,吾便角巾还第,復何惧哉?”《魏书·太祖纪》:“秋七月,镇西大将军、司隶校尉、 毗陵王 顺 有罪,以王还第。”《南齐书·豫章文献王嶷传》:“七年,启求还第,上令世子 子廉 代镇东府。”《新唐书·张平高传》:“ 贞观 初,为 丹州 刺史,坐事,以右光禄大夫还第。”《宋史·王贻永传》:“ 貽永 自言宠禄过盛,愿罢枢筦,解使相还第。”
王翱名句,王翱秉公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