羲轩尧舜虽难复,汤武桓文尚可循。
事既不同时又异,也由天道出由人。
伏羲氏 和 轩辕氏 ( 黄帝 )的并称。 唐 李白 《金陵凤凰台置酒》诗:“明君越 羲 轩 , 天老 坐三台。” 清 姚鼐 《乾隆庚寅科湖南乡试策问》:“接 羲 轩 之统,探 孔 颜 之藴。”
商汤 与 周武王 的并称。《易·革》:“ 汤 武 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”《史记·穰侯列传》:“以三十万之众守 梁 七仞之城,臣以为 汤 武 復生,不易攻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辨骚》:“故其陈 尧 舜 之耿介,称 汤 武 之祗敬,典誥之体也。”
春秋 五霸中 齐桓公 与 晋文公 的并称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 仲尼 之徒,无道 桓 文 之事者,是以后世无传焉。”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:“上显忠义,下除凶害,此 桓 文 之事也。” 唐 李白 《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》诗:“节制非 桓 文 ,军师拥熊虎。”
邵雍名句,天人吟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