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周书·列传·卷四十五》
解释:政治对于人民,操之过急就显得刻薄,失于迟缓又让人感到松懈。
原文摘要:
甚有训导之方。及卫公直 镇蒲州,以逊为直府主簿,加车骑将军、左光禄大夫。 武成元年六月,以霖雨经时,诏百官上封事。逊陈时宜一 十四条,其五条切于政要。 其一,崇治方,曰:窃惟今之在官者,多求清身克济,不 至惠民爱物。何者?比来守令年期既促,岁责有成。盖谓猛济 为贤,未甚优养。此政既代,后者复然。夫政之于民,过急则 刻薄,伤缓则弛慢。是以周失舒缓,秦败急酷。民非赤子,当 以赤子遇之。宜在舒疾得衷,不使劳扰。顷承魏之衰政,人习 逋违。先王朝宪备行,民咸识法。但可宣风正俗,纳民轨训而 已。自非军旅之中,何用过为迫切。至于兴邦致治,事由德教, 渐以成之,非在仓卒。窃谓姬周盛德,治兴文、武,政穆成、 康。自斯厥后,不能无事。昔申侯将奔
懈怠轻忽。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<汉书·五行志>错误》:“其释‘厥咎舒,厥罚恒燠’,以为其政弛慢,失在舒缓,故罚之以燠,冬而亡冰。”《旧五代史·周书·萧愿传》:“然性嗜酒无节,职事弛慢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七·公事》:“其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常务纠弹,毋容弛慢。”
令狐德棻名句,周书·列传·卷四十五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