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朝已后茹茅连,幕府偷闲亦所天。
宠辱肯为差别观,道人随寓只怡然。
古代官吏在朝廷的治事之所,借指朝廷。《庄子·达生》:“当是时也,无公朝,其巧专而外骨消。” 成玄英 疏:“既无意於公私,岂有怀於朝廷哉。”《南齐书·武帝纪》:“竝可拟则公朝,方樏供设,合卺之礼无亏,寧俭之义斯在。” 唐 张九龄 《故河南少尹窦府君墓碑铭》:“增华乡族,见重公朝,四国於蕃,四方於宣,龙旂成祀,六轡耳耳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仰覩公朝除 王安石 为相者……欲望圣慈允臣所奏,将 王安石 新命寝罢。”参阅《诗·郑风·缁衣》 马瑞辰 通释。
(1).旧称所依靠的人。指君主或储君。《后汉书·梁竦传》:“乃敢昧死自陈所天。” 李贤 注:“臣以君为天,故云‘所天’。” 晋 陆机 《谢平原内史表》:“钳口结舌,不敢上诉所天。” 唐 颜真卿 《冯翊太守谢上表》:“伏惟陛下察其戇愚,收其后效,臣虽万死,实荷所天。”
(2).旧称所依靠的人。指父。 晋 武帝 《答群臣请易服复膳诏》:“吾本诸生,家传礼来久,何必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。” 宋 方勺 《泊宅编》卷一:“予生 浙东 ,世业农,总角失所天。”
(3).旧称所依靠的人。指丈夫。 晋 潘岳 《寡妇赋》:“少丧父母,适人而所天又殞。” 唐 顾况 《弃妇词》:“十五许嫁君,二十移所天。”
陈造名句,再次韵四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