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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命有屡,鸿禧洞分

出自宋代佚名《建隆以来祀享太庙十六首》:

木符发瑞,著象成文。
于昭大号,协应明君。
灵命有屡,鸿禧洞分
歌以升证,休嘉洽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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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灵命

(1).上天或神灵的意志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从过旧宫》诗:“灵命藴川瀆,帝宝伏篇图。” 唐 王勃 《益州夫子庙碑》:“杳杳灵命,茫茫天秩,吾道难行,斯文易失。” 宋 徐铉 《稽神录·陆洎》:“有一紫衣秉笏,取书宣云:‘ 洎 三世为人,皆行慈孝,功成业就,宜授此官’……﹝ 洎 ﹞奄然遂寤,灵命已定,不可改矣。”

(2).犹天命。借指帝位。《晋书·儒林传·范弘之》:“会上天降怒,姦恶自亡,社稷危而復安,灵命坠而復构。”《旧唐书·孝友传·宋兴贵》:“朕恭膺灵命,抚临四海。”

(3).生灵,生命。《云笈七籤》卷三五:“此乃清泠调和有道之气,故能生成灵命焉。”

鸿禧

洪福。《宋史·乐志九》:“宝命自天,鸿禧锡祚。” 清 赵翼 《圣寿覃恩典隆养老以年逾八十得拜绢绵米肉之赐》诗:“如此鸿禧逢七度,吾生幸亦几人同。”

洞分

清楚地分开。《宋史·赵普传》:“贤愚洞分,玉石殊致。”

佚名名句,建隆以来祀享太庙十六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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