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负烦公议,隆宽荷圣时。
江湖真送老,药饵且扶衰。
抚事惊年往,怀人有梦知。
敢嗟贫到骨,饮水诵君时。
(1).养老;怡老。 唐 杜甫 《秦州杂诗》之十四:“何时一茅屋,送老白云边。” 唐 李商隐 《杜工部蜀中离席》诗:“美酒 成都 堪送老,当罏仍是 卓文君 。” 宋 苏轼 《送王敏仲北使》诗:“吾生如寄耳,送老天一方。”
(2).犹送终。 元 李文蔚 《燕青博鱼》第四折:“一齐的去那 皖子城 中送老。”《西游记》第三二回:“把白马卖了,买口棺木,与师父送老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二回:“快替我穿了送老的衣服,我立刻就要去了。”参见“ 送终 ”。
(3).旧时风俗。女嫁之夕,女伴为之送别,谓送之与丈夫偕老。 宋 周去非 《岭外代答》卷四:“ 岭 南嫁女之夕,新人盛饰庙坐,女伴亦盛饰夹辅之,迭相歌和,含情凄惋,各致殷勤,名曰‘送老’,言将别年少之伴,送之偕老也。”
药物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微旨》:“知草木之方者,则曰惟药饵可以无穷矣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奏乞在京并诸道医学教授生徒》:“召京城习医生徒听学,并教脉候,及修合药饵。” 清 李渔 《凰求凤·假病》:“用些药饵去调摄他,还你三朝两日就会霍然。” 冰心 《寄小读者》十六:“我自病后,未曾用一点药饵,真是‘安心是药更无方’了。”
陆游名句,寄王嘉叟吏部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