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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章虽约法,秦律已除名

出自唐代李益《送人流贬》:

汉章虽约法,秦律已除名
谤远人多惑,官微不自明。
霜风先独树,瘴雨失荒城。
畴昔长沙事,三年召贾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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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约法

约法 (yuēfǎ) 简约法令。也指国家在未成立以前,由议会制定政府与人民共同遵守的根本法 provisional constitution

除名

[remove one’s name off the rolls;expunge sb.'s name from a list;strike sb.'s name off] 把姓名从名册上除掉,指取消原有资格,除籍

详细解释

除去名籍,取消原有身份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华陀传》:“军吏 梅平 得病,除名还家。” 唐 韩愈 《唐故朝散大夫商州刺史除名徙封州董府君墓志铭》:“公不与吏辨,一皆引伏,受垢除名,徙 封州 。” 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梦幻·损阴骘除名》:“此卷係抄袭 陈勾山 旧作,窗稿中有其文可查。荐而不售,衣巾尚在;荐而或售,据新例必除名,汝虽无大处分,何苦害人耶?” 高云览 《小城春秋》第三二章:“管他的工头讨厌这小伙子‘倔’,硬把他除名了。”

李益名句,送人流贬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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