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得金吾夜,通看火树春。
停车傍明月,走马入红尘。
妓杂歌偏胜,场移舞更新。
应须尽记取,说向不来人。
(1).指古诗中的歌或行。《文选》有杂歌一目。 元 辛文房 《唐才子传·李颀》:“工诗,发调既清,修辞亦秀,杂歌咸善,元理最长,多为放浪之语,足可震荡心神。”
(2). 苗 族指山歌。 陈靖 黎白 《深山苗歌》:“来,随便陪她唱唱杂歌吧!”原注:“杂歌也就是一般的山歌,可以随便自如地唱,不受排歌的格律和对方的限制。”
(1).谓一方超越另一方;失去平衡。 宋 秦观 《与乔希圣论黄连书》:“今病本於肝而久饵苦药,使心有所偏胜,是所谓以火救火。” 清 姚鼐 《复鲁絜非书》:“偏胜之极,一有一絶无,与夫刚不足为刚,柔不足为柔者,皆不可以言文。”
(2).指某一方面有过人之处。 清 侯方域 《豫省试策一》:“此数主者,虽性分学力各有偏胜,然未有不从事於学者也。”
王諲名句,十五夜观灯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