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平二年五月丁亥,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。
六月甲午,殡于京城之西。
其明年六月壬午,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,先君、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。
轼铭其墓曰: 君讳弗,眉之青神人,乡贡进士方之女。
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,有子迈。
君之未嫁,事父母;既嫁,事吾先君先夫人,皆以谨肃闻。
其始,未尝自言其知书也。
见轼读书,则终日不去,亦不知其能通也。
其后,轼有所忘,君辄能记之。
问其他书,则皆略知之,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。
从轼官于凤翔。
轼有所为于外,君未尝不问知其详。
曰:“子去亲远,不可以不慎。
”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。
轼与客言于外,君立屏间听之,退必反覆其言,曰:“某人也,言辄持两端,惟子意之所向,子何用与是人言。
”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,君曰:“恐不能久,其与人锐,其去人必速。
”已而果然。
将死之岁,其言多可听,类有识者。
其死也,盖年二十有七而已。
始死,先君命轼曰:“妇从汝于艰难,不可忘也。
他日,汝必葬诸其姑之侧。
”未期年而先君没,轼谨以遗令葬之,铭曰: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,余不能。
呜呼哀哉!余永无所依怙。
君虽没,其有与为妇何伤乎。
呜呼哀哉!
《诗·小雅》篇名。序云:“《六月》, 宣王 北伐也。”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 秦伯 赋《六月》。” 韦昭 注:“《六月》,道 尹吉甫 佐 宣王 征伐,復 文 武 之业。《小雅》其诗云:‘王于出征,以匡王国。’二章曰:‘以佐天子。’三章曰:‘共武之服,以定王国。’此言 重耳 为君,必霸诸侯以匡佐天子。”后多用以指卫国定乱的正义之师。《乐府诗集·郊庙歌辞七·梁郊祀乐章》:“白日体无私,皇天辅有德。七旬罪已服,六月师方克。” 明 夏完淳 《大哀赋》:“於是竿木羣兴,风云毕会,兴六月之师,振九天之鋭。”
苏轼名句,亡妻王氏墓志铭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