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不轻师慢法,二遵清静仙经。
三存精气养神灵。
四把尘劳拂尽。
五戒无明业火,六除俗礼人情。
七擒猿马未安宁。
八味琼浆得饮。
轻装的部队。《明史·陈友谅传》:“我轻师间出,奄有公 龙兴 十一郡,犹不自悔祸,復构兵端。”
轻忽法令。《管子·中匡》:“赐小国地,而后可以诛大国之不道者;举贤良,而后可以废慢法鄙贱之民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贾逵传》:“今长吏慢法,盗贼公行,州知而不纠,天下復何取正乎?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三○七引《河东记·dang{1*1}国清》:“ 李存古 尝为衙将,往年 范司徒 罪其慢法,以有军功,故宥其死,摈於 雁门郡 。”
泛指道教经典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辨问》:“仙经以为,诸得仙者,皆其受命偶值神仙之气,自然所禀。” 南朝 宋 鲍照 《代淮南王》:“ 淮南王 ,好长生,服食鍊气读仙经。” 唐 吕岩 《七言》诗之三八:“仙经已读三千卷,古法曾持十二科。”
马钰名句,西江月 赠任守一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