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为孝义复为文,惟有君家事渐新。
旌表已迎金殿敕,子孙常宴杏园春。
亲情广阔追随大,鼓笛喧胜嫁娶频。
更置书堂书万卷,不辞延待四方人。
(1).亲戚。亦指亲戚情谊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渐江水》:“ 质 去家已数十年,亲情凋落,无復向时比矣。” 唐 拾得 《诗》之三:“聚集会亲情,总来看盘飣。” 宋 范仲淹 《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》:“堪任清要任使者,各同罪保举贰名,并须歷任无公私过犯及不是见任两府,并自己亲情,方得奏举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五六回:“ 肃 曰:‘今奉 吴侯 钧命,专为 荆州 一事而来。皇叔已借住多时,未蒙见还。今既两家结亲,当看亲情面上,早早交付。’”《快心编三集》第十一回:“妹子是你同堂至亲,并非陌路,你却处到他极尽地位,还有什么亲情敢叫姐夫!”
(2).亲事,婚嫁之事。 唐 韦绚 《刘宾客嘉话录》:“ 王承昇 有妹国色, 德宗 纳之,不恋宫室。 德宗 曰:‘穷相女子!’乃出之,勑其母兄不得嫁进士朝官,任配军将作亲情。后适 元士会 ,因以流落。真穷相女子也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至於婚姻大事,儿女亲情,有贪得富的,便是王公贵戚,自甘与团头作对。”
(1).鼓和笛。 唐 白居易 《立部伎》诗:“堂上坐部笙歌清,堂下立部鼓笛鸣。”
(2).指鼓笛曲。《宋史·乐志十七》:“法曲、龟兹、鼓笛三部,凡二十有四曲。”
(3).乐器声。 唐 韩愈 《潭州泊船呈诸公》诗:“夜寒眠半觉,鼓笛闹嘈嘈。” 宋 王禹偁 《畬田词》:“畬田鼓笛乐熙熙,空有謌声未有词。”
亦作“ 嫁取 ”。1.谓嫁女与娶妇。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有无相贷,饮食相招,嫁娶相谋,渔猎分得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:“ 太原 、 上党 又多 晋 公族子孙……嫁取送死者奢靡。” 颜师古 注:“取,读曰娶。”
(2).泛指男女成婚。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“近世嫁娶,遂有卖女纳财,买妇输绢,比量父祖,计较錙銖,责多还少,市井无异。”又指出嫁。《玉台新咏·古乐府<皑如山上雪>》:“凄凄復凄凄,嫁娶不须啼,愿得一心人,白头不相离。”
乐史名句,咏华林书院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