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携及嘉月,
采菱度北渚。
微风吹棹歌,
日暮相容与。
采采不能归,
望望方延伫。
倘逢遗佩人,
预以心相许。
亦作“ 遗珮 ”。1.丢弃佩物。语本《楚辞·九歌·湘君》:“捐余玦兮江中,遗余佩兮 醴 浦。”代指别离;分手。 南朝 齐 王融 《游仙诗》之四:“遗珮出长浦,举袂望增城。” 唐 李群玉 《将之京国赠薛员外》诗:“ 澧 浦一遗佩, 郢 南再悲秋。” 元 丁鹤年 《题<风雨归舟图>诗》:“挂席正思遗珮浦,推篷已过濯缨亭。”
(2).相传古代 郑交甫 于 汉皋 遇二女,与谈,二女解所佩之珠赠之。分手时回望,二女已不见。事见 汉 刘向 《列仙传·江妃二女》。后遂用为典实。 清 尤秉元 《芙蓉映水曲》:“遗佩飘香散作花,一枝艷质临江映。”
见“ 遗佩 ”。
(1).谓愿许终身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夜白紵》诗:“ 秦 筝 齐 瑟 燕 赵 女,一朝得意心相许。” 唐 顾况 《梁广画花歌》:“手把 梁生 画花看,凝嚬掩笑心相许。”
(2).泛指表示应允,允许。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三回:“公子之言是也。但 诸 ( 专诸 )有老母在堂,未敢以死相许。”
(3).赞许。 宋 王禹偁 《谪居感事》诗:“流辈多相许,时贤亦见推。” 陆嵩 《赠龚蓝生照琪大令》诗:“相逢一语感相许,便与深衷吐款款。”
徐勉名句,采菱曲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