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易传·系辞传下·第五章》
解释:不积累善行达不到成名,不积累恶行就不会毁灭自己。
原文摘要:
」《易》曰:「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」子曰:「隼者,禽也;弓矢者,器也;射之者,人也。君子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,何不利之有?动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获,语成器而动者也。」子曰:「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,不威不惩。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《易》曰:『履校灭趾,无咎。』此之谓也。」「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,故恶积而不可掩,罪大而不可解。《易》曰:『何校灭耳,凶。』」子曰:「危者,安其位者也;亡者,保其存者也;乱者,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,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。《易》曰:『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』」子曰:「德薄而位尊,知小而谋
同“ 善否 ”。不,通“ 否2 ”。《国语·晋语一》:“若 紂 有良子而先丧 紂 ,无章其恶而厚其败。钧之死也,无必假手於 武王 ,而其世不废祀至于今,吾岂知 紂 之善不哉?”不,一本作“ 否 ”。
丧身;毁灭自身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二三引 三国 吴 陆景 《诫盈》:“自此以来,重臣贵戚,隆盛之族,莫不离患构祸,鲜以善终。大者破家,小者灭身。” 唐 陆贽 《诛李怀光并诏谕淮西诏》:“以干纪之跡,固合灭身;以赴难之勋,所宜有后。” 宋 曾巩 《乞登对状》:“虽灭身碎首未足以报非常之恩。”
佚名名句,易传·系辞传下·第五章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