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曾采石酹诗仙,又拜书岩荐菊泉。
京口火头才负乘,柴桑处士便归田。
驰驱名并诸公驾,尸祝谁碑百世贤。
近代从容人死义,后先二尹合俱传。
为义而死。谓恪守大义。《吕氏春秋·离俗》:“令此处人主之旁,亦必死义矣。”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 淮南王 谋反,惮 黯 ,曰:‘好直諫,守节死义,难惑以非。’” 清 方兆曾 《国士叹》诗:“人臣死义不死恩,众人国士何当论。”
明 清 时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。《警世通言·赵春儿重旺曹家庄》:“﹝ 可成 ﹞初任是 福建 同安县 二尹。” 严敦易 校注:“二尹,县丞的别称,他是知县的副职,所以称为二尹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:“一日,太学得选了 闽中 二尹,打点回家赴任。” 王古鲁 注:“二尹, 明 清 时俗称同知官为二府,而职务则同知府事。二尹,即二府。”
王奕名句,鼓泽新县靖节祠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