仙掌秋容媚,铜楼晓色迟。
猗兰成汉殿,苞竹入周诗。
鼎卜卿云合,郊谋彩仗移。
隆兴乾道日,建武永平时。
詹事开新府,长秋缀旧仪。
礼经犹下问,易道本生知。
世子家为法,文王我所师。
诞弥重海润,清赏一天慈。
九月黄金蕊,千龄白玉卮。
遥闻三殿喜,高颂走天涯。
(1).制定法律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“百姓歌之曰:‘ 萧何 为法,顜若画一; 曹参 代之,守而勿失。’”
(2).成为法则。 唐 韩愈 《进学解》:“吐辞为经,举足为法。”
佛教语。谓与“我”相对之外物。《智度论》卷三一:“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,先着五素为我,然后着外物为我所。” 南朝 宋 谢灵运 《浮云》诗:“诸法既无我,何由有我所。” 章炳麟 《人无我论》:“自八识六根以至一毛一孔属於内界者,假説为我;自眷属衣食金钱田园以至一切可以摄取受用之物属於外界者,説为我所,而我与我所又非一成不变也。”
林光朝名句,东宫生日六首甲午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