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省闼吏,赏之皆与位。
素来不知书,岂能精吏理。
大者或宰邑,小者皆尉史。
愚者若混沌,毒者如雄虺。
伤哉尧舜民,肉袒受鞭箠。
吾闻古圣王,天下无遗士。
朝廷及下邑,治者皆仁义。
国家选贤良,定制兼拘忌。
所以用此徒,令之充禄仕。
何不广取人,何不广历试。
下位既贤哉,上位何如矣。
胥徒赏以财,俊造悉为吏。
天下若不平,吾当甘弃市。
见“ 下箬 ”。
我。当,语助词。 元 马致远 《汉宫秋》第二折:“似箭穿着鴈口,没个人敢咳嗽,吾当僝僽。” 元 白朴 《梧桐雨》第一折:“却是吾当有幸,一箇 太真妃 倾国倾城。”
(1).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与众弃之。”弃,同“ 弃 ”。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,民众共同鄙弃之,后以“弃市”专指死刑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﹝中元﹞二年春二月……改磔曰弃市,勿復磔。” 颜师古 注:“磔,谓张其尸也。弃市,杀之於市也。” 宋 秦观 《盗贼中》:“今盗贼之法,可谓密矣。强盗得财满匹及伤人者輙弃市。” 章炳麟 《鳷鹊案户鸣》诗:“按条当弃市,衔寃欲愬谁?”
(2).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。 唐 沉佺期 《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》诗:“弃市沾皇渥,投荒漏紫泥。”
弃之于市。谓处死刑。语出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与众弃之。”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 长 当弃市,臣请论如法。”《汉书·淮南厉王刘长传》作“弃市”。
皮日休名句,正乐府十篇贪官怨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