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溪在城下,形胜堪赏爱。
尤宜春水满,水石更殊怪。
长山势回合,井邑相萦带。
石林绕舜祠,西南正相对。
阶庭无争讼,郊境罢守卫。
时时溪上来,劝引辞学辈。
今谁不务武,儒雅道将废。
岂忘二三子,旦夕相勉励。
台阶前的庭院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管辂传》“后卒无患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管辰 《管辂别传》:“昔 高宗 之鼎,非雉所雊, 殷 之阶庭,非木所生。”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语言》:“譬如芝兰玉树,欲使其生於阶庭耳。” 宋 陈鹄 《耆旧续闻》卷十:“三槐正位,人瞻衮绣之荣;双桂联芳,天发阶庭之秀。”
因争论而诉讼。《韩非子·用人》:“争讼止,技长立,则彊弱不觳力,冰炭不合形,天下莫得相伤,治之至也。”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六:“ 宣帝 之世, 燕 岱 之间,有三男共取一妇,生四子,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,乃致争讼。” 宋 苏辙 《陈述古舍人谢两府启》:“秋夏丰登,人怀富足之乐;风俗淳厚,庭无争讼之諠。” 凌力 《星星草》第十六章:“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,凡争讼斗殴,无论曲直,皆压回民。”
亦作“ 郊竟 ”。1.国境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司马朗传》:“兵难日起,州郡鼎沸,郊境之内,民不安业。” 晋 陆机 《辨亡论下》:“其郊境之接,重山积险,陆无长轂之径;川阨流迅,水有惊波之艰。”《晋书·羊祜传》:“昔 吴 为不恭,负险称号,郊境不闢,多歷年所。”
(2).城邑之郊区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“又夺 成然 邑,而使为郊尹” 晋 杜预 注:“郊尹,治郊竟大夫。”
元结名句,游石溪示学者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