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肉分平未足奇,须观大用展无私。
一朝如得宰天下,必使还如宰社时。
谓社日祭神之牲肉。 宋 陆游 《枕上作》诗:“社肉初分胙,春芜已再犂。” 宋 戴复古 《庐陵城外》诗:“迎船分社肉,汲井种春田。”
(1).不足,不能。《后汉书·齐武王縯传》:“ 舂陵 去 宛 三百里耳,未足为功。” 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引》:“今所撰诸书,盛行海内,大而穹宇,细入肖翘,耳目八埏,靡不该综。即 惠施 、 黄繚 之辩,未足侈也。”
(2).犹言算不得。《太平广记》卷八七引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支遁》:“ 遁 幼时,尝与师共论物类,谓鷄卵生用,未足为杀,师不能屈。”
周昙名句,前汉门曲逆侯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