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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判官、你尽分诉

出自元代王哲《惜黄花》:

人须猛省,人须猛悟。
独不省,独不悟,巧机越做。
有日阎王知,差著个特俏措。
**底、赶我来去。
行到半路。
泪珠无数。
告鬼使,这里且暂停住。
小鬼喝一声,莫要埋冤苦。
对判官、你尽分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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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判官

判官 (pànguān)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 official 坐谪兴国州判官。—— 清· 张廷玉《明史·海瑞传》

分诉

(1).辩解。 元 王仲文 《救孝子》第三折:“人命事不比其餘,若是没清官,无良吏,教我对谁分诉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五二回:“ 柴进 见来捉人,便出来説道:‘我同你们府里分诉去。’” 许地山 《归途》:“他不容分诉,便把剃头匠带往西去。”

(2).诉说。 宋 晁补之 《惜奴娇》词:“渔火烟村,但触目伤离绪。此情向阿谁分诉?”《京本通俗小说·西山一窟鬼》:“多情因甚相辜负,有轻拆轻离,向谁分诉?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二:“女子情知不尷尲,落在套中,无处分诉,自此改名 苏媛 ,做了娼妓了。”

王哲名句,惜黄花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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