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闻废淫祀,万里静山陂。
欲慰灵均恨,先烧靳尚祠。
不合礼制的祭祀;不当祭的祭祀,妄滥之祭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非其所祭而祭之,名曰淫祀。” 孙希旦 集解:“淫,过也。或其神不在祀典,如 宋襄公 祭 次睢之 社;或越分而祭,如 鲁季氏 之旅 泰山 ,皆淫祀也。” 唐 赵璘 《因话录》卷五:“虽岳海镇凟,名山大川,帝王先贤,不当所立之处,不在典籍,则淫祀也。” 明 宋濂 《吴德基传》:“其俗好淫祀,有蛇出户限,民怪之以为神至,奔走祠之。” 严复 《有如三保》:“往者 江 浙 之间有五通神,淫祀也。”
(1).山坡。 汉 张衡 《思玄赋》:“痛火正之无怀兮,託山陂以孤魂。” 宋 张耒 《岁暮书事》诗:“牛羊已归去,残照满山陂。”
(2).泛指山和水。《文选·古诗<冉冉孤生竹>》:“千里远结婚,悠悠隔山陂。” 吕向 注:“陂,水也。”
(3).山间水池;水岸。 唐 储光羲 《同诸公秋日游昆明池思古》诗:“凄风披田原,横污溢山陂。” 宋 陈与义 《自黄岩县舟行入台州》诗:“莽莽苍波兼宿雾,纷纷白鷺落山陂。”
徐凝名句,浙西李尚书奏毁淫昏庙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