碧落忘归处,佳期不厌逢。
晚凉生玉井,新暑避烟松。
欲醉流霞酌,还醒度竹钟。
更怜琪树下,历历见遥峰。
(1).忘返。《楚辞·九歌·山鬼》:“东风飘兮神灵雨,留灵脩兮憺忘归。” 晋 左思 《吴都赋》:“ 舜 禹 游焉,没齿而忘归。” 唐 白居易 《琵琶行》:“忽闻水上琵琶声,主人忘归客不发。”
(2).良箭名。以一去不复返,故称。《公孙龙子·迹府》:“ 龙 闻 楚王 张繁弱之弓,载忘归之矢,以射蛟兕於 云梦 之圃。”《文选·嵇康<赠秀才入军>诗之一》:“左揽繁若,右接忘归。” 李周翰 注:“忘归,矢名。”
(1).不嫌;不加以排斥。《论语·乡党》:“食不厌精,膾不厌细。”《韩非子·难一》:“战阵之间,不厌诈伪。” 清 李渔 《闲情偶寄·词曲》:“凡此皆有伦有脊之言,虽巧而不厌其巧。”
(2).不合。《文选·班彪<王命论>》:“取舍不厌斯位,符瑞不同斯度,而苟昧权利,越次妄据,外不量力,内不知命,则必丧保家之主。” 李善 注引 韦昭 曰:“厌,合也。”
(3).不满足;不饱。厌,通“ 饜 ”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众皆竞进以贪婪兮,凭不厌乎求索。”《史记·伯夷列传》:“然 回 也屡空,糟穅不厌,而卒蚤夭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富者犬马餘菽粟,骄而为邪;贫者不厌糟糠,穷而为姦。” 明 方孝孺 《赠金溪吴仲实序》:“必学於诗、书、礼、乐、六艺之文至於终身而不厌。”
(4).不服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诸疑狱,若虽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厌者,輒讞之。” 颜师古 注:“厌,服也。”
不魇,不做恶梦。厌,通“ 魘 ”。
钱起名句,开元观遇张侍御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