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惭希世就穷儒,甚矣谋身子更迂。
不共枭狐倚城社,合随鱼鸟乐江湖。
古来只有风猷重,事去情知气味殊。
髀肉纵消吾舌在,任从儿女暗揶揄。
(1).不恭。共,“ 恭 ”的古字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七年》:“公卑 杞 , 杞 不共也。” 杜预 注:“共音恭,本亦作恭。”《管子·四称》:“不与善人,唯其所事。倨敖不共,不友善士。” 明 刘基 《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》:“抑小民之失其所,而祭祀之不共歟,何上天降鉴之若是也。”
(2).不具备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具舟除隧,不共有法。” 韦昭 注:“共,具也。”
(1).不与,不和。 金 董解元 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二:“不共你摇嘴掉舌,不共你鬦争鬦合。”
(2).不同。 宋 孙光宪 《上行杯》词:“临极浦,故人相送,去住心情知不共。”
枭与狐。比喻险恶之徒。《新唐书·宦者传序》:“梟狐不神,天与之昏,末如乱何。”
(1).城池和祭地神的土坛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“太上皇思东归,故象旧里,制兹新邑,立城社,树枌榆。”
(2).代指城镇。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梅女》:“自此二女频来,笑声常彻宵旦,因而城社悉闻。” 陈毅 《过黄泛区书所见》诗:“川原水洗,城社荒落,满目凄凉。”
(3).指邦国。《后汉书·宦者传·曹节》:“ 华容侯 朱瑀 知事觉露,祸及其身,遂兴造逆谋……因共割裂城社,自相封赏。”
(4).喻靠山(含贬义)。 唐 李邕 《又驳韦巨源谥议》:“託城社之固,乱皇家之基。”《旧唐书·薛存诚传》:“僧 鉴虚 者,自 贞元 中交结权倖,招怀赂遗,倚中人为城社,吏不敢绳。”《旧五代史·梁书·太祖纪二》:“中官视 胤 眥裂,以重赂甘言诱藩臣以为城社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姑妄听之一》:“行魘法者皆有邪神为城社,辗转撑拄,狱不能成。”参见“ 城狐社鼠 ”。
(1).鱼和鸟。常泛指隐逸之景物。 三国 魏 嵇康 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游山泽,观鱼鸟,心甚乐之。”《隋书·隐逸传序》:“狎玩鱼鸟,左右琴书。” 唐 韩愈 《海水》诗:“风波一荡薄,鱼鸟不可依。”参见“ 鱼鸟慕 ”。
(2).指梦境。语本《庄子·大宗师》:“梦为鸟而厉乎天,梦为鱼而没於渊。” 宋 梅尧臣 《和原甫早赴紫宸朝待旦假寐》:“烛房犹照衣冠上,漏舍欲为鱼鸟间。”
陈舜俞名句,次韵酬余彦翔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