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忝专城奉六条,自怜出谷屡迁乔。驱车虽道还家近,
捧日惟愁去国遥。朱户昨经新棨戟,风帆常觉恋箪瓢。
江天夜夜知消息,长见台星在碧霄。
(1). 汉 制,刺史班行六条诏书,以考察官吏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“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” 颜师古 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云:“刺史班宣,周行郡国,省察治状,黜陟能否,断治冤狱,以六条问事,非条所问,即不省。一条,强宗豪右田宅踰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。二条,二千石不奉詔书遵承典制,倍公向私,旁詔守利,侵渔百姓,聚歛为姦。三条,二千石不卹疑狱,风厉sha{1-1}人,怒则任刑,喜则淫赏,烦扰刻暴,剥截黎元,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祅祥讹言。四条,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五条,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託所监。六条,二千﹝石﹞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也。” 西晋 北周 也有六条诏书。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。《南史·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》:“ 义恭 既至,劝 孝武 即位。授太尉、録尚书六条事,假黄鉞。”《旧唐书·哀帝纪》:“左僕射 裴枢 、右僕射 崔远 ……须离八座之荣,尚付六条之政,勉思咎己,无至尤人。” 清 钱谦益 《浙江嘉兴府推官姚钿授文林郎制》:“郡国置司理之官,所以佐察六条,而观中五刑也。”
(2).指 晋 诸郡中正荐举贤才的六项标准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:一曰忠恪匪躬,二曰孝敬尽礼,三曰友于兄弟,四曰絜身劳谦,五曰信义可復,六曰学以为己。”
亦作“ 自怜 ”。自伤;自我怜惜。 汉 王褒 《九怀·通路》:“阴忧兮感余,惆悵兮自怜。” 晋 束晳 《贫家赋》:“行乞贷而无处,退顾影以自怜。” 北齐 颜之推 《神仙》诗:“镜中不相识,捫心徒自怜。” 唐 岑参 《初授官题高冠草堂》诗:“自怜无旧业,不敢耻微官。” 宋 欧阳修 《三日赴宴口占》:“共喜流觴修故事,自怜霜鬢惜年华。” 鲁迅 《南腔北调集·学生和玉佛》:“惊扰詎云妄?奔逃只自怜。”
见“ 自怜 ”。
从幽谷出来。常喻指境遇好转或职位升迁。 唐 皮日休 《旅舍除夜》诗:“出谷空嗟晚,衔杯尚愧先。” 前蜀 韦庄 《三用韵》:“未化投陂竹,空思出谷禽。” 清 曾纪泽 《次韵答左子兴》之二:“鸟方出谷已迁木,龙未跃渊犹在田。”参见“ 出谷迁乔 ”。
(1).多次变易。《易·繫辞下》:“《易》之为书也不可远,为道也屡迁。” 晋 陆机 《文赋》:“其为物也多姿,其为体也屡迁。”
(2).多次迁徙。《文选·张衡<西京赋>》:“此何与於 殷 人屡迁。” 李善 注:“言欲迁都 洛阳 ,何如 殷 之屡迁乎!”此言迁都。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毕将军马》:“屡迁至 镇江 都统制、 扬州 承宣使、驍卫上将军。”此言迁官。
卢肇名句,除歙州途中寄座主王侍郎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