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斧威全振,分符盗易歼。
真祠方赐逸,荣养遽难淹。
许国心如在,绳家法正严。
莫悲才不尽,祥览卧寒苫。
《汉书·王訢传》:“ 武帝 末,军旅数发,郡国盗贼羣起,绣衣御史 暴胜之 使持斧逐捕盗贼,以军兴从事,诛二千石以下。”后以“持斧”指执法或皇帝派出的御史等执法之官。 唐 沉亚之 《上家官书》:“顾世之持斧之士,安足以摹哉!” 宋 王禹偁 《贺冯起张秉二舍人》诗:“绣衣脱后休持斧,珠履抛来免过厅。”
犹剖符。谓帝王封官授爵,分与符节的一半作为信物。 唐 孟浩然 《送韩使君除洪州都曹》诗:“述职抚 荆 衡 ,分符袭宠荣。” 明 张凤翼 《红拂记·传奇大意》:“到海上坐展雄图,功成日同归完聚,列土分符。” 清 吴伟业 《赠家园次湖州守五十韵》:“乞外名都重,分符宠命仍。”
赵善括名句,挽陈提举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