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年六十已言归,七十重来自觉痴。
未报君恩归未许,樽前羞听摸鱼儿。
(1).回归。言,助词。《诗·周南·葛覃》:“言告师氏,言告言归。”一说为我归。 毛 传:“言,我也。” 唐 道宣 《续高僧传·译经四·玄奘》:“ 奘 少离桑梓,白首言归,访问亲故,零落殆尽。” 清 万寿祺 《答武进刘十》诗:“乱瘼何畤已?言归耕墓田。” 清 方文 《舟次三山》诗:“泊泊岁将暮,言归尚未能。”
(2).《诗·周南·葛覃》有“言告言归”之句,因以“言归”指《诗·葛覃》篇。 宋 苏轼 《集英殿秋宴教坊词·放队》:“羽觴湛湛,方陈《既醉》之诗,鼉鼓渊渊,復奏‘言归’之曲。”
佛家语。一条重要的戒律。与四十八轻戒相对。即:杀戒、盗戒、淫戒、妄语戒、酤酒戒、说四众过戒、自赞毁他戒、悭惜加毁戒、瞋心不受悔戒、谤三宝戒。违犯此十条者构成破门罪,将被逐出僧团。《梵网经·菩萨心地戒品》:“若布萨日新学菩萨,半月半月布萨,诵十重、四十八轻戒。”
楼钥名句,酒边戏作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