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自因言能悟理,得理要忘言。既得鱼时莫执筌。筌执谩着鞭。闭口藏舌不作解,默默究重玄。专气修心息妄缘。月冷照青天。
(1).领会道理。 唐 苏颋 《授吴昇太子左赞善大夫制》:“ 吴昇 悟理明达,用心微妙,博以才艺,精於谈吐。”
(2).参悟佛理。 明 陈子龙 《萧山寺作》诗:“悟理尘网超,藴真玄赏契。”
(1).得以申理。《剪灯新话·太虚司法传》:“数日之内, 蔡州 有一奇事,是我得理之时也。”
(2).谓有理;占理。如:得理不让人。
(1).谓心中领会其意,不须用言语来说明。语本《庄子·外物》:“言者所以在意,得意而忘言。” 三国 魏 曹植 《苦思行》:“中有耆年一隐士,鬚髮皆皓然,策杖从我游,教我要忘言。” 宋 陈师道 《次韵德麟植桧》:“萧萧孤竹君,忘言理相契。”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就逮》:“莫笑忘言真有道,自惭搜句百无功。”
(2).指不借语言为媒介而相知于心的友谊。《晋书·山涛传》:“后遇 阮籍 ,便为竹林之交,著忘言之契。” 唐 韩愈 《祭薛中丞文》:“况某等忘言斯久,知我俱深。”
(3).忘其所言;不须言说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言事·抗疏中辍》:“二公皆名士正人,所言必不妄,但权奸已败,即往事果真,亦当忘言,此等追叙,似乎蛇足。”
刘志渊名句,武陵春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