束发同执经,交分人莫如。
我愚百无成,蹭蹬空林居。
君文最奇崛,二十魁荐书。
青衫何太晚,警捕殊区区。
是月蝉始鸣,秀色连郊墟。
俶装趋海邑,指期当憩车。
老大恋亲友,暂别犹欷嘘。
况此一分手,归期三载余。
积雨山川晦,新晴氛雾除。
殷勤送客吟,掺执行子裾。
愿言乘高风,矫翮凌太虚。
(1).戒备和搜捕。《元典章·吏部五·捕盗官给由例》:“路府州县达鲁花赤管民正官,常切用心警捕,毋致盗贼生发。”《元典章·礼部二·巡检公服》:“巡检之名品,係流外之职,所掌从九品印信,专以警捕盗贼,不为不重,合依前例,准令製造。”
(2).泛指警察事务。 康有为 《上清帝第六书(应诏统筹全局折)》:“每县设民政分局督办,派员会同地方绅士治之;除刑狱赋税暂时仍归知县外,凡地图、户口、道路、山林、学校、农工、商务、卫生、警捕,皆次第举行。”
翁卷名句,送刘几道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