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檐敞处受槐薰,扫尽江村雨后云。
佛法本无南北异,世情强有晦明分。
个中苟住元无住,此外无闻却是闻。
谁道结楼入已去,床头诗版几朝曛。
佛教语。犹法性。以“法性”为诸法之本,故名。 南朝 齐 王屮 《头陀寺碑文》:“法本不然,今则无灭。” 明 徐渭 《翠乡梦》第二折:“一花五叶总犯虚脾,百媚千娇无非法本。”
(1).明确积分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“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则治。”《荀子·富国》:“救患除祸,则莫若明分使羣矣。”《尸子·发蒙》:“正名以御之,则 尧 舜 之智必尽矣;明分以示之,则 桀 紂 之暴必止矣。”
(2).明确的本分。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庞育母》:“怨塞身死,妾之明分;结罪理狱,君之常理。何敢苟生,以枉公法!”
显然;分明。 宋 无名氏 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二七出:“它明分欺负下官!”
叶茵名句,南明楼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