莲舟玉字,得真人亲授。圯上家风又还有。问因何五马,踏月云台。秋色里,却赏烟霞袖手。酒边听说剑,歌舞升平,方许君为赤松友。任浊世纷纭,海水扬尘,再相见、雪髯依旧。且岁岁、中秋後逾旬,更半月东离,菊花重九。
采莲的船。 南朝 梁 萧子范 《东亭极望》诗:“水鸟衔鱼上,莲舟拂芰归。” 唐 王昌龄 《采莲曲》:“ 吴 姬 越 艷 楚王 妃,争弄莲舟水溼衣。” 明 徐渭 《荷》诗之九:“五月莲舟苧浦头,长花大叶插中流。”
(1).刻于玉上的文字,多指仙道书的内容。 汉 赵晔 《吴越春秋·越王无馀外传》:“庚子,﹝ 禹 ﹞登 宛委山 ,发金简之书,案金简玉字,得通水之理。” 南朝 梁 沉约 《桐柏山金庭馆碑》:“金简玉字之书,玄霜絳雪之宝,俗士所不能窥,学徒不敢轻慕。” 宋 陆游 《游学射山遇景道人》诗:“若人真我友,玉字当共读。”
(2).对他人文字的美称。 唐 李白 《洞庭醉后送吕使君杲流澧州》诗:“赠剑刻玉字, 延平 两蛟龙。”
(1).亲手授受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男女不杂坐,不同椸枷,不同巾櫛,不亲授。”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董祀妻》:“ 文姬 曰:‘妾闻男女之别,礼不亲授,乞给纸笔,真草唯命。’”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十:“男女无别者为魔,男女不亲授者为明教。”
(2).亲自教授。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教子》:“《诗》有讽刺之辞……皆非父子之可通言,故不亲授耳。”
张辑名句,洞仙歌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