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吕氏春秋·览·慎大览》
解释:治理国家没有一定的法制就会大乱,死守故法不知变革也会大乱,混乱动荡就不可能保持国家的安定与繁荣。
原文摘要:
也;尝一脟肉,而知一镬之味,一鼎之调。荆人欲袭宋,使人先表澭水。澭水暴益,荆人弗知,循表而夜涉,溺死者千有馀人,军惊而坏都舍。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,今水已变而益多矣,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,此其所以败也。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,有似於此。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,而曰此先王之法也,而法之,以此为治,岂不悲哉?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变则悖,悖乱不可以持国。世易时移,变法宜矣。譬之若良医,病万变,药亦万变。病变而药不变,向之寿民,今为殇子矣。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,变法者因时而化,若此论则无过务矣。夫不敢议法者,众庶也;以死守者,有司也;因时变法者,贤主也。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,其法皆不同。非务相反也,时势异也。故曰良剑期乎断,不期乎镆琊;良马期乎千里,不期
非规则的,在规则范围以外的。 郭沫若 《断断集·社会发展阶段之再认识》:“在公社财产之外已经有私人的动产和稍后的不动产发展出来,但是,是作为变则的、低次于公社财产的形态。”
吕不韦名句,吕氏春秋·览·慎大览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