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郡衙中寺,亭临翠霭閒。
数声离岸舻,几点别州山。
野客犹思住,江鸥亦忘还。
隔墙歌舞地,喧静不相关。
(1).村野之人。多借指隐逸者。 唐 杜甫 《柟树为风雨所拔叹》诗:“野客频留惧雪霜,行人不过听竽籟。” 金 元好问 《怀益之兄》诗:“溪僧时问字,野客或知琴。” 清 谢淞洲 《支公禅院》诗:“野客闻鹤鸣,山僧报茶熟。”
(2).蔷薇花的戏称。 明 都卬 《三馀赘笔·十友十二客》:“﹝ 宋 ﹞ 张敏叔 以十二花为十二客,各诗一章。牡丹,赏客;梅,清客……蔷薇,野客。”
生活在江中的鸥鸟,食小鱼及其他水生动物。《宋书·五行志三》:“ 文帝 元嘉 二年春,有江鸥鸟数百,集 太极殿 小阶内。” 北周 庾信 《奉和永丰殿下言志》之九:“野鹤能自猎,江鸥解独渔。” 唐 雍陶 《送徐山人归睦州旧隐》诗:“初归山犬翻惊主,久别江鸥却避人。” 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禽一·鸥》:“在海者名海鸥,在江者名江鸥, 江夏 人误为江鹅也。”
魏野名句,题崇胜院河亭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