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孟子·离娄章句上·第十节》
解释:自己损害自己的人,不能和他谈出有价值的言语;自己抛弃自己(对自己极不负责任)的人,不能和他做出有价值的事业。
原文摘要:
孟子曰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言非礼义,谓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旷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,哀哉!”
(1).有名言,有善言。《论语·宪问》:“有德者必有言,有言者不必有德。”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” 杨伯峻 注:“有言,意为有善言。”
(2).泛指有话。如:有言在先。
孟子名句,孟子·离娄章句上·第十节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