埂外新陂绿,冈头宿烧红。
裹鱼蒸菜把,馈鸭锁筠笼。
酒侣晨相命,歌场夜不空。
土风并节物,不与故乡同。
(1).互相传令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役人相命,各杀其长。” 杨伯峻 注:“互相传令。”
(2).谓诸侯盟会时互作誓言以相约束。《公羊传·桓公三年》:“夏, 齐侯 卫侯 胥命於 蒲 。胥命者何?相命也。” 何休 注:“胥,相也。时盟不歃血,但以命相誓。”
(3).和鸣。 唐 杜甫 《西阁》诗之一:“有鸟各相命,孤云自无心。” 宋 叶适 《徐道晖墓志铭》:“夫束字十餘,五色彰施,而律吕相命,岂易工哉!故善为是者,取成於心,寄妍於物,融会一法。”
(1).类似歌墟的集会。 明 董说 《七国考·岳阳风土记》:“ 荆 湖 民俗,岁时会集或祷祠,多击鼓,合男女踏歌,谓之歌场。”
(2).歌唱的场所。 清 黄景仁 《十四夜歌宴》诗:“歌场坐稳舞筵成,小部《霓裳》按奏清。” 袁枚 《随园诗话》卷十三引 清 宋树穀 《出京留别》诗:“六年 燕 市聚游踪,酒席歌场处处同。”
范成大名句,南塘寒食书事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