曳杖寄彷徉,徐行转曲廊。
病知贪酒害,老悔爱花狂。
庭树云收影,帘旌雨浥香。
悠然有住处,物我两相忘。
佛教语。谓心有所执住,不能随缘而行。与“无住”相对。《金刚经·离相寂灭分》:“应生无所住心,若心有住,即为非住。是故佛説菩萨心,不应住色布施。” 唐 刘禹锡 《宿诚禅师山房题赠》诗之二:“中宵问真偈,有住是吾忧。”
彼此,外物与己身。《列子·杨朱》:“君臣皆安,物我兼利,古之道也。” 南朝 梁 江淹 《杂体诗·效张绰<杂述>》:“物我俱忘怀,可以狎鸥鸟。” 明 沉鲸 《双珠记·月下相逢》:“ 孔 门之乐,不拘物我,相与少叙,料无不可。” 郭沫若 《星空·孤竹君之二子》:“他们是没有物我的区分,没有国族的界别。”
彼此忘却。《庄子·大宗师》:“泉涸,鱼相与处於陆,相呴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於江湖。” 宋 苏轼 《送穆越州》诗:“江海相忘十五年,羡君松柏蔚苍颜。” 白采 《被摈弃者》:“我宝宝一天一天的烦聒我,同伴都像与我相忘了。”
陆游名句,曳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